香港優才計劃
一、簡介
自2023年1月1日起,「優秀人才入境計畫」的年度配額取消,為期兩年,以吸引更多世界級優才來港
※ 綜合計分制 簽證批准以 3 + 3 + 2 的形式獲得
※ 成就計分制 簽證首次以 8 年形式獲批
二、申請資格
1. 申請人年滿18歲以上
2.無不良入境記錄、無犯罪記錄
3.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
4.具備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
5.有充足的經濟能力
6.必須符合該計畫所設的兩套計分制度的其中一套
【 第一套 - 成就計分制 】
本計畫亦為具備超凡才能或技術並擁有傑出成就個別人士,提供申請來港的計分制度,此計分制的要求高,申請人如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要求,可獲取 245 分:
1. 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
2. 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認可、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
成就證明可包括下述明文件:
1. 已出版的作品
2. 已刊登的文章
3. 學術研究獎項證書及有關詳情(包括獎項的評審標準、頒授團體的
介紹及聯絡資料)
4. 國際獎項 / 榮譽證書及有關詳情(包括獎項 / 榮譽的評審標準、頒授
團體的介紹及聯絡資料)
5. 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證明,例如版權、商標或專利等(如有)
6. 以公司信箋書寫、蓋有公司印章並由授權人士簽署的同業推薦信,信中須附聯絡資料及列明申請人在業界中取得的成就。
【 第二套 - 综合计分制 】
2024年11月1日,香港入境處更新了政策:改為 符合12個評核准則的其中6個,就能直接遞交申請。
業務實體: 是指經法律認可的公司/企業,且申請人可對其行使法律上和財政上的控制權。業務所有權可通過以下方式確立:
(a) 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一家非上市公司百分之五十或以上的所有權權益,從而對有關業務有控股權和影 響力;或
(b) 申請人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相當比例的股份,通常指絕對實益擁有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所有權權益,證明 申請人對該公司的策略方針、營運決策及整體管治有相當程度的所有權、控制權及影響力。
POL-23x4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2024年11月1日更新版.pdf
id(c)981_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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