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就讀
一、簡介
香港政府為所有適齡兒童提供十五年免費教育。根據現行法例,所有年齡介乎6-15歲的本港兒童,必須入讀。
他們除了可入讀本港公營主流學校及特殊學校外,還可選讀直資,私立或國際學校,滿足不同學生要求。
有意前來香港就讀的人士,只要符合申請資格,都可以根據來港就讀政策申請來港就讀的簽證/進入許可(即讀書簽證)。
二、申请資格
1. 5歲8個月-11歲的(外藉人仕),可申請入讀小學;20歲以下的,可申請入讀中學;
2. 任何人均可申請來港修讀專上院校課程,或兼讀研究院課程(包括中國內地居民);
3. 申請人持有學校的錄取信;
4. 申請人不需透過工作或依靠公帑而能夠負擔其在港的學費、生活費、及住宿費;
5. 申請人必須提名一名本地保證人,本地保證人可以是錄取的院校或個人;
6. 申請人如不足18歲,其父、母親必須授權保證人或在港親友作為申請人在港監護人。
本地保證人可以是取錄的院校或個人。如保證人是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年滿 18 歲或以上;
2. 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
3. 熟悉申請人;以及
4. 有經濟能力負擔申請人的生活費及為其提供住宿。
POL-23x12 来港就读.pdf
ID(C)996 來港就讀入境指南.pdf
id977_終止修讀課程通知書(由院校填寫).pdf
ID995A_來港就讀申請表(由申請人填寫).pdf
ID995B_來港就讀(保證人)申請表(由保證人填寫).pdf
sfim2258_就讀本地副學位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在港從事實習工作申請書.pdf